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3〕9號),福建省衛健委、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0年起,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衛生健康委在部分省份(不含福建?。嵤┽t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2023年,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委進一步加大對該項工作的推進力度,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完善激勵引導措施,提升大學生鄉村醫生保障水平,增加就業穩定性。福建省結合我省實際,提出貫徹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的具體舉措。
二、主要內容
《通知》對于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的對象范圍、保障機制、組織實施等方面作出了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ㄒ唬┟鞔_實施范圍對象?!锻ㄖ访鞔_了專項計劃的實施對象,即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實施范圍為邊遠山區、海島村醫療衛生機構,具體名單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
?。ǘ┘訌娭贫缺U?。一是對有意愿從事鄉村醫生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轉〈福建省關于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人員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閩政〔2008〕11號)有關規定辦理執業注冊。二是由鄉鎮衛生院與大學生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服務期限,按規定落實相應社會保障和待遇。三是加快大學生鄉村醫生培訓提升,鼓勵引導大學生鄉村醫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四是落實“鄉聘村用”相關待遇以及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政策,鼓勵地方按照學歷、執業資格、職稱、工作地點等因素在單位內部分配中對大學生鄉村醫生予以傾斜。五是要求各地應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盤活用好存量編制;鄉鎮衛生院應當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形式,選拔錄用優秀的大學生鄉村醫生納入編制管理。
?。ㄈ┳龊媒M織實施?!锻ㄖ访鞔_了各地各部門工作任務,要求通過實施專項計劃填補鄉村醫生空缺崗位,精心組織實施,形成多部門合力,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和困難,保障專項計劃的實施。